
智能工程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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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的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院领导听课制度
1、进课堂听课是院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得低于5次。
2、听课程原则上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3、每次听课要做好记录,填写《燕京理工学院听课表》,做出写实性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有关教师。
4、及时沟通听课情况,反馈信息,以便对有关教师教学态度与教学质量方面的评价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
5、积极参与各教研室举行的各种听课、评课活动。
6、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听课活动,并将有关意见及时转达给任课教师。
二、 院教学指导/督导委员会听课和评课制度
1、每学期要定期召开教学工作分析会,及时了解、把握全院教学工作运行状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每学期要组织学生评教工作和教师评学活动。
3、每学年要对全院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进行排名,考核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对教学质量排名列学院前15%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后10%的教师采取帮扶措施。
5、据教学质量排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任课教师,优选教师上好主干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6、及时负责地向有关教师反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7、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我院教师的听课与评课工作。
三、 各教研室同行听课与评课制度
1、各教研室每学期要有计划地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活动。
2、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评课教研活动。
3、各教研室每学年根据学院教学质量排名,对排名靠后者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活动。
四、 教学信息员制度
1、各教学班级成立由班长、学习委员和一名普通同学组成的教学信息员队伍。
2、教学信息员要严肃、认真、负责地记录和反馈每一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这些情况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信息收集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为开学后第2周、第8周及第16周周五上交到学院教学秘书,有情况可随时报送。
3、各班教学信息员要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工作座谈会。
五、 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与反馈制度
1.评价目的
(1) 提高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2) 提高教学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 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和评优等提供基本依据,进而发现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
2、评价范围和原则
评价范围:我院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评价原则:全面、综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3、评价内容
师德、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外训练与自学指导、课程建设、考试与考查等。
六、课堂教学评价方法
课堂教学评价由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评价三部分构成:
1.各教研室教师在相互听课的基础上,进行相互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2.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和院领导听课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
3.学生评价在每学期的第2周、第8周及第16周周五上交到学院教学秘书的信息为准。
4.年终考核评价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者,或在各类评优树先活动中申报优秀者,其当年教学质量评价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教学质量评价名列全院后15%者,学院组织优秀教师给予帮扶;连续两次名列全院后15%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课堂教学评价反馈
学期末或学年末,学院通过不同形式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每一位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