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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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推进学生学习过程动态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燕京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燕京理工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燕理校发【202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两级学业预警工作组
(一)学校成立校级和院级两级工作组。校级学业预警工作组,负责校级学业预警工作的组织、安排、审核、发文等相关工作,工作机构设在教务处。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学业预警工作组,组长为学院院长,成员为副院长、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
院级预警工作组应设立主管学业预警工作的院领导一人,负责学院内学业预警工作的分工布置等工作;设立秘书一人,负责学生学业情况审查、处理意见拟订等工作;具体组员若干,负责预警告知、学业指导及帮扶等相关工作。
二、学业预警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成绩核实(本学期应于3月28日前完成)
3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学业状况统计,并与学生书面复核。拟给予学生学业预警的,应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及格课程情况,学生拒绝签字的,可以以留置或公示的方式告知。
(二)确定学业预警名单
各院核实学生学业状况后,确定本学院学业黄牌预警、学业红牌预警和毕业(学位)警示的名单。
3月29日前,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形成对学生的学业黄牌预警、学业红牌预警、学位警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学业预警通知送达
学业预警相关处理意见形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向学生及家长送达学业预警告知单,内容包括预警对象目前在学习上出现的情况,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学业状况,配合学校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具体个案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学业预警告知形式。
(四)各院撰写学业预警工作报告
各学院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撰写院级学业预警工作报告,于4月11日上午11点前报教务处。
三、建立学生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助学档案
各二级学院应为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建立助学档案。根据预警情况,指定专人定期同学生本人谈心谈话,提示学生面临的学习危机,并和家长沟通学生学业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开展学业帮扶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助学工作组,加强对学生的关爱,摸清学生的具体情况,分类做好帮扶工作。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工作。要将学业预警的名单反馈给任课老师,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式、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完成学业,达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助学工作组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坚决避免因学习压力过大而发生的极端行为。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
签发人: 李庆
报 :燕京理工学院理事会、校长办公会
发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抄送:集团办公室、档案室
燕京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