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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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于第9-10周(2024年4 月22日-2024年4月30日)进行期中考试。现将期中考试的相
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型及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考试包括全校统考和非统考(各学院考试)两类。
(一)全校统考类
全校统考涉及英语和高数两个大类,包含2022 级和2023 级
的学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1.2022级统考科目:
英语类:《大学英语IV》、《综合英语IV》、《综合商务英语IV》。
2.2023级统考科目:
英语类:《大学英语Ⅱ(普通类)》、《大学英语Ⅱ(艺传类)》、 《大学英语Ⅱ(体育类)》、《雅思水平测试Ⅱ》、《综合英语Ⅱ》、
《综合商务英语Ⅱ》、《大学英语Ⅱ(专科)》。
高数类:《高等数学AⅡ》、《高等数学BⅡ》、《高等数学CⅡ》。
(二)非统考类(各学院考试类)
2021级、2022级、2023 级本专科非统考课程的考试由各学 院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占用课堂教学时间。 各学院组织考试的完成时间截止到第10周周二(2024年4月30
日)。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统考课程试卷要求
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试卷命题的规定
1.出好试卷的A、B 卷,两套试卷应难度相当、进行试做并
签字;
2.填写命题审核表、签订试题保密协议;
3.统考课程的试卷A、B卷的纸质空白试卷、已签字的试做
试卷、命题审核表、试题保密协定、试卷的电子版(用U盘交接)
按要求至教务处存档,非统考课程考试的相关材料各学院存档。
(二)非统考课程考试安排上报
对于未列入全校统考的课程,请各学院自行安排好考试时间, 并填写非统考课程期中考试安排统计表,于2024年4月22日
17:00点前交至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纪律
1.严禁任课老师划定考试范围,对于学生提出的具有揣摩考
试内容的问题应拒绝回答,防止试题泄露。
2.强调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倡导诚信考试。
3.所有教师均具有承担监考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监考人员一 经安排,不可随意调换。各学院应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工作,
督促监考人员严格按照监考时间、地点和要求履行监考职责。
4.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1 . 《2023 - 2024(二)非统考课程期中考试安排表》
2 . 《2023 - 2024(二)期中考试监考可用人员名单》
燕京理工学院教务处
2 0 2 4 年 4 月 1 0 日
签发人:李庆
报:燕京理工学院理事会、校长办公会
发: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燕京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印发